2015年10月2日

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應檢附證明文件


版主曹慶好註:
1.本次資產規劃與信託實務課程對於補助申請將秉持『一律依產投方案之規定;但從寬認定』之原則處理之。申請100%補助之學員,包含但不限於以下適用對象
2.其他證明文件有時因個人隱私權考量或因核發程序較麻煩...等緣故,建議只要是符合45歲以上之中高齡者,以此項申請全額補助即可(較為簡便)。未滿45歲者可自行決定「無須準備證明文件申請80%補助」或「檢附證明文件申請100%全額補助」二擇一方式。


產業人才投資計畫--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生活扶助戶(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縣市政府或鄉鎮(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身分證明文件或低收入戶卡影本一份,但該證明文件未載明身分證號碼及住址者,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二、原住民:提供有原住民身分記載之證明文件(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三、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者手冊正反面影本一份。
四、中高齡者: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或大陸、外籍配偶居留證影本一份。
五、獨力負擔家計者: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配偶之直系血親或前配偶之直系血親者:
1.配偶死亡(新式戶口名簿甲式影本)。
2.配偶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達六個月以上未尋獲(檢附報案紀錄文件)。
3.離婚(新式戶口名簿甲式影本)。
4.受家庭暴力,已提起離婚之訴(訴訟案件)。
5.配偶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入獄、羈押或拘禁通知文件)。
6.配偶應徵集、召集入營服義務役或替代役(徵集、召集通知文件)。
7.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文件)。
8.其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單位轉介之情況特殊需提供協助(公文或轉介單)。
(二)因未婚且家庭內無與申請人有同居關係之成員,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新式戶口名簿甲式影本)
(三)因原負有法定扶養者死亡失蹤婚姻經濟疾病或法律因素致無法履行該義務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血親者
前開所指:
◎在學證明:係指25歲(含)以下仍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就讀在學證明文件。但不包含就讀空中專科及大學、高級中等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或遠距教學。
◎無工作能力證明:係指罹患重大傷、病,經醫療機構診斷必須治療或療養三個月以上之診斷證明文件正本。
六、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檢附相關主管機關証明文件。
(一)更生受保護者:檢附受保護人(管束)身分證明文件、更生保護人身分證明書。下列人員年滿15歲以上者,有必要促進其就業。
1.執行期滿,或赦免出獄者。
2.假釋、保釋出獄者。
3.保安處分執行完畢,或免其處分之執行者。
4.受少年管訓處分,執行完畢者。
5.依行事訴訟法第253條或軍事審判法第147條,以不起訴為適當,而予以不起訴之處分者。
6.受免除其刑之宣告,或免其刑之執行者。
7.受緩刑之宣告者。
8.在觀護人觀護中之少年。
9.在保護管束執行中者。
(二)其他。
七、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檢附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出具之證明單(如範例二)。
八、中低收入戶:縣市政府或鄉鎮(區)公所開立之中低收入戶身分證明文件或中低收入戶卡影本一份,但該證明文件未載明身分證號碼及住址者,應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九、六十五歲以上者:足茲證明已逾六十五歲以上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或大陸、外籍配偶居留證影本一份。

                                  回上一頁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