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8日

【以房養老】限制多 無人申請



2013/09/18 22:19
 
新聞一:以房養老沒人申請擬放寬條件
以房養老計畫從3月試辦上路至今,申請人數掛零,衛生福利部次長曾中明表示,未來將持續加強宣導,也會進行內部檢討,包含是否放寬申請門檻,或是針對繼承,要求相關單位研議,是否和現行狀況有落差,可以放寬認定。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表示,以房養老計畫第一波申請到今天截止,根據各地回報的資訊顯示,諮詢人次達183人,但尚未有正式申請者,原本預計開放100個名額申請,目前掛零。
因為不少民眾反映,65歲以上國民雖有繼承人,但繼承人不在國內,或是沒有扶養事實,甚至少有聯絡,這些民眾想申請以房養老也不可得;據了解,衛福部已研議是否將這些繼承條件的問題,交由法務部解釋,若能一併放寬,以房養老的適用對象就會增加。
曾中明說,以房養老計畫限定排富,政策不在營利,而是公益性質,對承辦銀行沒有營利空間,銀行只是代辦,若要更動政策條件,要考慮的不只是一味放寬,還有政策財源的問題。
內政部規畫多時的不動產逆向抵押制度試辦方案(俗稱以房養老),3月通過行政院核定,正式上路,7月中旬由衛福部接手。衛福部社家署表示,要老人家拿出賴以維生的房屋,給銀行抵押,很多人無法接受,社家署再加強宣導,可能就會有人出面申請。
政府為累積國內以房養老制度實務操作經驗,採試辦方式推動,將試辦對象資格單純化,以各直轄市、縣市年滿65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不動產價值不超過社會救助法所定中低收入戶標準,試辦人數至多100人。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晚報(記者張文馨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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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二:政府管太多:以房養老限制多 申請掛零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試辦「以房養老」計劃,從今年3月試辦至今,申請人數掛零,無人申請的主因是「有法定繼承人」問題,其次為「房屋產權與人共有」以及「房屋尚欠貸款」。許多民眾反映不了解政府「以房養老」配套措施,質疑此政策在台灣執行的可行性。
須無法定繼承人
內政部推行「以房養老」計劃似乎管太多,除了限定65歲以上、無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配偶等法定繼承人,且房屋無貸款、公告現值在中低收入戶標準以下(北市776萬元、新北市525萬元、台灣省、台中、台南、高雄480萬元,金門、連江375萬元以下)者,才能將房屋抵押給政府,許多民眾不符合條件,導致無人申請成功。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股長黃薏蓉表示,有許多民眾卡在「有法定繼承人」的問題,因為大部分持有房產的老人都有兄弟姊妹,加上也有民眾所持有的房產與人共有或仍與銀行借貸尚未還清,能符合以上條件民眾實在不多。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政府推廣「以房養老」政策門檻太高,導致能申請的人不多,政府應該注重申請人的意見,畢竟以不動產抵押來照顧老人家是良善,但在信託銀行做此事應該更謹慎,保障老人家權益。

應考慮餘款轉交
台北C小姐表示,政府應該多設想不動產抵押餘款轉交的部分,如果申請人提早離開人間,那剩餘的房子抵押餘款部分,政府是否能將餘款分給申請人子女,才能保障申請人抵押不動產餘款的權益。南部G先生表示,目前憂心政府推動「以房養老」的可行性,未來支出會不會動到國民荷包。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表示,政府應該搞清楚遊戲規則,尤其在計算不動產抵押的部分與國民每個月領給部分,應該要以社會福利為優先,以防讓政策淪為房價商品的服務,政府應該與經管會、壽險業與房仲一起研擬計劃,才能使此政策變成一個正面金融服務的商品。

以房養老 政策申請條件
各直轄市、縣(市)年滿65歲以上者
無法定繼承人
單獨持有不動產
不動產價值不超過《社會救助法》所定之中低收入戶標準

【內政部回應】
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表示,政府「以房養老」正處於試辦階段,目前無人申請成功的原因,主要是老一輩的人對於不動產抵押態度保守,加上卡在「法定繼承人」問題,未來會研討是否放寬此限制,但前提是得顧慮政府財政支付,所以須先了解地方政府想法。
陳素春說,政府會廣邀財政專家學者商討不動產抵押換算部分,精算每個持有者的房產,及每月給付分配金額,等確定後再發布第2次公告。
新聞資料來源:蘋果日報(郭寶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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