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2 23:40
第三章 【稅額計算】
第十一條 銷售或產製特種貨物或特種勞務應徵之稅額,依第八條規定之銷售價格,按第七條規定之稅率計算之。
說明:定明銷售或產製特種貨物或特種勞務之稅額計算方式,以資明確。
第十二條 進口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規定之特種貨物應徵之稅額,依第十條規定之完稅價格,按第七條規定之稅率計算之。
說明:定明進口特種貨物之稅額計算方式,以資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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