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1日

呼籲應建立不動產顧問制---------由一則不動產詐騙實例談起



2010/08/31 23:07


    這一起詐騙實例,則發生在南部。兩兄弟繼承了一筆價值約數億元的房地產,由於這筆房地產「既無抵押權設定,又無人居住」,因此被詐騙集團鎖定為目標。這是因為「無抵押權設定,且無人居住的不動產」,銀行在核撥貸款時不用經過代償手續,且貸款金額可全數拿走,所以向來是詐騙集團最愛的肥羊。

    一開始詐騙集團先佯裝買方,下定取得屋主信任,再持屋主土地及房屋權狀辦理高額貸款,又將房地產轉售後捲款潛逃。

    這二兄弟拿到了180萬元的訂金後,就乖乖的將房屋、土地所有權狀以及印鑑證明交給對方,之後傻等了二個星期,才驚覺事有蹊翹,一查之下發現,不但房地產已被轉手賣出,而且名下還多出一筆貸款。由於買主是不知情的第三者,且買賣交易完全合法,所以兄弟倆等於房子被賣掉,錢沒拿到,還背負了一大筆房貸。

    台灣民眾在投資買賣過程中,多半沒有聘請「不動產顧問」的習慣,遇到吃人不吐骨頭的詐騙集團,只有被生吞活剝的份。詐騙集團會化身各種面貌,出現在我們四周,在分不清誰是大野狼的情形下,只有處處小心,不貪不怕,遇到複雜案件最好請專業協助,且一定要由自己委任的地政士簽訂契約,白紙黑字寫清楚,才能減少被騙的機率。

    在不動產買賣的過程中,地政士(代書)扮演維護交易安全、保障客戶權益的功能是非常重大的,這也是本網站為何一再的提醒大家一定要堅持由客戶自己指定代書的原因。就算對方或銷售公司、中人.等會以兼顧保障賣方的權益、有親戚熟人在做代書可免費辦理.等理由,威脅利誘客戶簽約時一定要由買方選任代書或指定由其長期配合的代書承辦,那也是應堅持要用雙地政士制保障自己的權益及交易的安全。

    對於較大筆的投資,如果肯花一點錢,於決策前或簽約前先諮詢與買賣無利益衝突「不動產專業顧問」;以其超然之立場負責把關(千萬不能聽憑與買賣有利害關係的中人、營業員或經紀人的意見,他們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成交】。甚至連承辦地政士因可能是買方或公司的特約專任代書,不一定會說真話。銀行人員也可能因其立場不同或業務考量,而未必能公正客觀。) 並於簽訂契約及辦理過戶、報稅、貸款、塗銷、交屋等重大程序時,皆由自己指定之地政士辦理(或雙地政士會同辦理) 如此就可以減少被詐騙的機率。

   很多人捨不得多花一點點諮詢顧問費,更不懂得以雙地政士制來保障自己的安全與權益,其實與被詐騙的金額相比,區區的一小筆諮詢顧問費(以本事務所為例,本所收費低廉,諮詢顧問服務費   每小時 2000疑難個案解析以三小時為限5000)及多請一個專門保護自己的地政士,而出的一筆雙地政士的費用(以本事務所為例,土地加建物過戶之服務費約12000)  比保險費還要便宜多了,的確是太值得了。
(本文章部份新聞內容轉載自奇摩理財網)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