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6日

贈與稅報繳手冊(五)



2009/06/16 17:43

拾玖、計算贈與稅時可減除的免稅額多少?
贈與人贈與稅的免稅額是每年100萬元〈9511日起之贈與案件免稅額為111萬元〉   
貳拾、計算贈與稅時可以扣除的項目有那些?
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扣除的項目有下列兩項:
1.         不動產因贈與移轉而發生之土地增值稅、契稅,可憑納稅收據影本自贈與總額中扣除。上述稅捐依法應由受贈人繳納,但實際上若由贈與人出資代為繳納者,應以贈與論,一併列入贈與總額中計算。
2.         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得自贈與總額中扣除。所稱附有負擔,以具有財產價值,業經履行或能確保其履行者為限,例如贈與之財產尚有未支付之價款,或附帶有債務、應繳未繳之稅捐、工程受益費等而確由受贈人償付並取得證明者。但負擔內容係向贈與人以外之人為給付,得認係間接之贈與者,不得扣除。
貳拾壹、那些情形可以扣抵應納贈與稅額?
下列兩項稅款可扣抵應納贈與稅:
1.         同一年內以前各次贈與所繳納的贈與稅,在計算後一次贈與應納稅額時,可以扣抵。
2.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的中華民國國民就國外之財產贈與時,依照贈與財產所在地國家之法律繳納的贈與稅,應檢附經我國使領館簽證之該國稅務機關發給的納稅憑證,自國內應納贈與稅額中扣抵,但是扣抵額不能超過因加計其國外贈與而依國內適用稅率計算增加的應納稅額。上述簽證手續如無我國使領館時,可由當地公定會計師或者公證人簽證。
貳拾貳、誰是贈與稅納稅義務人?
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是在贈與人行蹤不明,或者應納稅款超過繳納期限尚未繳納,而且在國內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或執行無實益時,則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貳拾參、贈與稅應於什麼時候辦理申報?
贈與人在同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一百萬元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即贈與日後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如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時,應在規定申報期限內,以書面向稽徵機關申請延期申報,申請延長期限以三個月為限,但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事由,可以由稽徵機關視實際情形核定延長期限。所稱「贈與日」就是贈與契約訂約日,如果以未成年人名義興建房屋時,以取得房屋使用執照日為贈與日;未成年人購置財產,或者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的買賣,以贈與論者,則以買賣契約訂約日為贈與日,因信託關係應課徵贈與情形者,應以訂定、變更信託契約之日為贈與日。
貳拾肆、申報書「贈與財產總額」欄如何填報?
·                土地部分
(1)
縣市、鄉鎮區、段、地號:如台北市中山區韶安段三小段二十四地號。
(2)
地目:如建、田、道...等。
(3)
面積:請填明,面積單位是平方公尺,如五四二平方公尺。
(4)
公告現值:請填寫贈與時每平方公尺公告現值。
(5)
持分:請填寫所有權之比例,如二分之一、四分之一等,如係單獨所有請填「全」字。
(6)
贈與價額:請填寫「面積」、「公告現值」及「持分」之乘積。
·                房屋部分:
(1)
門牌號碼:如台北市通化街××××樓。
(2)
持分:請填寫所有權之比例,如二分之一、四分之一等,如係單獨所有請填「全」字。
(3)
贈與價額:請填寫贈與日房屋評定現值。
·                動產及其他有財產價值的權利:
(1)
名稱類別及所在地:如××公司股票、××商號出資、××銀行××分行存款、××公債、××××型汽車等,並請填明公司、銀行……等所在地。
(2)
面額:填寫該項財產的面額,股票填寫每股面額,有限公司及獨資合夥請填寫出資額。
(3)
單位時價: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有價證券,填贈與日該項證券之收盤價;有價證券初次上市或上櫃者於其契約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至掛牌買賣前,填寫贈與日該項證券之承銷價格或推薦證券認購之價格;未上市或未上櫃之股份,填寫贈與當日依公司資產負責表核算之每股淨值;獨資、合夥之商號,也依資產淨值計算,汽車填明市價(以上單位時價不明者可免填寫)。
(4)
數量:股票填股數、汽車填輛、黃金填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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