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30日

一生一屋 土增稅10% 423萬戶受惠



2009/04/29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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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09.04.28 11:08 am

為拉抬房市,政府再釋出減稅利多!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新增「一生一屋」的規定,放寬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適用範圍,未來民眾換屋時,只要符合一定條件,都可適用10%優惠稅率。
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估計全台有423萬戶家庭可受惠,有助刺激國內房市。
立法院財委會昨天審查土地稅法修正案,經過財委會罕見的表決大戰,委員以4票對3票通過這項法案,法案完成三讀後,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賣屋時只要名下只有1棟房子,出售前持有土地6年以上、設籍且持有自用住宅滿6年,前5年無營業用或出租,只要繳交10%的土增稅,但都市地區限90坪、非都市210坪。
財稅官員解釋說,新規定以「一生一屋」形容,是因為限制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換屋時想適用10%優惠稅率,名下只能有一棟房子;只要符合「一屋」要件,換屋多少次都適用10%稅率。
舉例來說,老劉10年前買的房子公告現值400萬元,今年賣掉時公告現值漲到700萬元,價差300萬元,原本要繳20%的土增稅,稅金60萬元;如果他符合「一生一屋」新規定,稅率減半為10%,只繳30萬元的稅,省了30萬元。
官員說,現有的土增稅優惠有2種,分別是「一生一次」和「重購退稅」;一生一次就是民眾一輩子只能申請一次10%優惠稅率,因此相對於一生一屋,條件也比較寬鬆。要提醒的是,民眾必須先申請一生一次,之後才能申請「一生一屋」。
至於「重購退稅」的規定,官員舉例說,何小姐現有房子公告現值600萬元,賣地後土增稅繳了100萬元,她在賣屋後2年內買一棟公告現值800萬元的房子,因為她買的新屋價格高於舊房子減掉土增稅的差額,因此100萬元的土增稅可全數退還。
2009/04/2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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