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0日

不動產投標Q&A(答客問)



2009/03/30 16:58

不動產投標Q&A(答客問)
法拍屋除了各地方法院公開拍賣外,還有法院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拍賣變賣之抵押不動產。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灣金服)拍賣的不動產也有人稱為『金拍屋』。其實金拍屋在本質上與法拍屋完全相同,投標的程序與法律的保障也跟法拍一樣。標購金拍屋與法拍屋安全性與應注意事項皆同只不過法拍屋要去法院投標;金拍屋則要去台灣金服投標。目前台灣金服在台灣北、中、南設有服務處(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
下面所錄為台灣金服所公告的【常見問題】個人覺得比法院資訊要清楚、完整。可作為投標法拍屋者參考。若仍有不明瞭者請自行查詢台灣金服網站或洽詢本事務所,本人將提供專業諮詢顧問服務。
        預約諮詢專線:     03-3680429    0920570258
        曹慶好地政士事務所    開業證號: 87字第001147
        曹慶好不動產信託顧問事務所   統編: 10647226

Q1.請問金拍屋只在台北地區有嗎?高雄、台中也有嗎?

金拍屋是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TFASC )受法院委託辦理抵押不動產拍賣,目前已與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及桃園地方法院簽約合作試辦,往後會擴大與台中地院、高雄地院簽約。
因各地區地方法院管轄區劃分之故,目前本公司受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及桃園地方法院委託的案件分佈範圍為台北市、台北縣及桃園縣部份地區,所有物件之詳細資料均在拍賣公告中,請詳細參閱。
其他縣市的抵押不動產拍賣將於本公司與其他地方法院簽約後陸續開辦,請密切注意,謝謝。

Q2.為什麼有些物件會停拍?

金拍屋是受法院委託拍賣的抵押不動產,因債務人逾期不繳款,其抵押不動產被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拍賣。在拍賣程序中,若債權人與債務人達成協議,債權人可至本公司製作筆錄撤回執行或暫緩執行,或因當事人未經合法送達、拍賣內容變更等原因而停止拍賣程序。

Q3.我想要看屋況,貴公司是不是可以帶看?

一般法拍屋是不能入內看屋況的,本公司瞭解一般民眾在買房子時,希望盡可能瞭解標的物的詳細資訊,因此每個委託物件進來後,若是該物件是空屋,且由「債權銀行保管」,本公司會主動聯絡債權銀行,詢問該行是否願意提供帶看服務。
若是銀行願意帶看的物件,我們會在各案件之拍賣公告中「備註欄」註明,若無註明,則表示該物件不提供此服務。 您可在上班時間撥打本公司總機 02-33436550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2-33436550 免費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如需進一步資訊,總機會為您轉接拍賣處人員,謝謝。

Q4.我如何知道那一個物件有沒有點交呢?

關於各個拍賣物件有無點交之情形,請點選各拍賣物件之個別公告,於「使用情形」項目中,有明確的說明。

Q5.請問每個物件的權狀面積怎麼計算?為什麼貴公司網站上總表的權狀面積跟我從個別公告中的面積加總起來都不一樣呢?

(1) 本公司金拍屋每個物件之個別公告僅公告"主建物"" 附屬建物"之面積,對於公共設施(共同使用部分),僅公告其建號及權利範圍,並未計算出其持分面積。
(2)
為彌補上述公告之不足,本公司特別於"參考資訊"中,另行提供標的之總面積(主建物+附屬建物+公共設施),若瀏覽民眾發現上述二者面積不符,主要差異即在公共設施(共同使用部分)
(3)
若民眾想要知道該主建號應有之公共設施面積,則可將 "參考資訊"中之標的之權狀面積扣除個別公告中之"主建物" "附屬建物"面積即可。
(4)
拍賣物件有無增建,請點選各拍賣物件之個別公告,於建物門牌中可看出有無增建。
(5)
拍賣物件如有增建部份,該面積請參閱各物件個別公告中之增建面積,"參考資料"中之權狀面積並不包含增建部份面積。
(6)
增建部份由於未辦理保存登記,因此,於拍定後無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之移轉登記。
(7)
依登記謄本之面積記載為平方公尺,若需換算為常用之坪數,1平方公尺= 0.3025坪,如100平方公尺×0.3025= 30.25坪。


Q6.針對法院委託本公司拍賣之案件,對拍定人之權益有何保障?

本公司接受法院之委託拍賣案件,本公司之作業流程乃依據強制執行法之相關規定辦理,所以與目前法院辦理之程序完全相同,因此,參與投標及得標民眾之相關權益,與目前法院之保障完全相同,民眾可以安心投標。

Q7.為何法院只委託本公司辦理抵押不動產拍賣?本公司開辦此項業務之法源為何?法院是否會委託其他符合「公正第三人」條件之機構辦理相同業務?

本公司是經財政部核可之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的「公正第三人」,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第三項之授權辦理抵押不動產拍賣業務,受法院之委託,依照強制執行法之規定辦理之。
其他機構若依照「公正第三人認可及其公開拍賣程序辦法」設立相同之機構,同樣得受強制執行機關之委託及監督,依強制執行法辦理金融機構聲請之強制執行事件。

Q8.是否全省每一地方法院之案件都可申請委託本公司拍賣?

目前本公司和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及桃園地方法院簽約,預計半年後將於台中及高雄設置分處接受其他地方法院之委託。

Q9.金融機構向法院申請委託本公司拍賣,此拍賣程序是否與法院之程序不同?

本公司受法院委託辦理抵押不動產拍賣案件,整個拍賣程序需依照強制執行法之規定,因此拍賣程序與法院並無不同。

Q10.委託本公司拍賣之案件是否由本公司點交?還是由法院點交?

否,依照「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委託臺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不動產拍賣變賣業務試辦要點」,本公司並未被授權辦理此項點交業務,因此法院委託本公司拍賣之案件仍須由法院點交。買受人可向本公司遞狀申請點交,本公司會將聲請狀轉交法院。

Q11.查封程序是否由本公司辦理?

否,查封程序仍須由法院辦理,在查明不動產使用情形後,法院才會將案件交給本公司執行後續拍賣程序。

Q12.金融機構在法院的案子,是否都可以向法院申請將案件委託本公司拍賣?

若是法院尚未定拍(定第一次拍賣期日),且符合法院委託本公司辦理之要件,則可向法院申請將案件交由本公司拍賣。

Q13.若金融機構申請由本公司拍賣,法院會在哪個時點決定可以交給本公司拍賣?
查封後,現況調查完畢,查明不動產使用情形後,簽請法官核准。
Q14.何時可向地方法院聲請委託本公司辦理不動產拍賣變賣業務?應具備之要件?

(一) 即日起已可正式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桃園地方法院聲請委託本公司辦理不動產拍賣變賣業務。
(二)具備要件
1.金融機構為第一順位抵押權人之不動產執行事件,但受囑託執行事件除外。
2.金融機構聲請委託資產服務公司拍賣變賣,並同意負擔代辦費用,不向債務人求償者。
(三)申請時點
金融機構聲請委託本公司拍賣變賣者,應於開始聲請強制執行之書狀內載明,或第一拍定拍前向法院遞狀申請委託本公司。

Q15.委託本公司拍賣是否仍須聲請才核發債權憑證?拍賣完成不足額部分之債權憑證由本公司核發還是由法院核發?

若分配金額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經債權人查證債務人已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本公司將主動製作債權憑證之文稿。債權憑證由本公司代為製作文稿,送回法院交由法官核發,因債權憑證是由法院核發,憑此打消呆帳並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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