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8日

「信託規劃」與「節稅規劃」實務問答



2013/09/08 22:18


(版主註:常見客戶在辦理信託時,太執著於『節稅』而往往讓信託規劃無法順利進行,或因此難以真正辦出好的信託規劃...,這是非常可惜的,茲提供一則本人與客戶e-mail 實務問答,以使讀者們瞭解版主對於【信託節稅】之觀點。當然為了保護提問者及客戶的隱私,請容筆者在不影響問答主旨之情況下對來信之「個人資料」去識別化,但版主回信原文照登。)

曹顧問:
1.            您好,我是今日下午向您請教的陳小姐,很感謝您如此用心的解說,提供了最專業的諮詢。
2.            很抱歉,回到了車站才發現土地資料告知錯誤,漏算了其中一筆,以致土地增值稅及贈與稅的資料都不正確了,擔心會有影響很大,於是想請您再幫忙試算,並提供建議,不知可否?
·        土地1:公告現值126000-前次移轉xx51600-面積xxx.xx平方公尺-權利1/4-申報地價19840
·        土地2:公告現值126000-前次移轉xx72100-面積xx.xx平方公尺-權利1/4-申報地價19840
·        此兩筆土地是綁在一起的,地上建物是同一棟
3.            請問土地增值稅、贈與稅?
4.            還適用您建議的方案嗎?
·        方案1:先贈與、信託+遺囑
·        方案2:他益信託+遺囑
·        方案3:自益信託
麻煩之處尚請見諒,還望您不吝簡易回覆,以方便向長輩粗略報告,謝謝您!

陳小姐


 
陳小姐您好:

    一、贈與稅:依您補充的資料增加一筆土地後,不動產公定價格(依公告現值為準):
(1)土地一 :    3323148
(2)土地二 :     562218
(3)建物(預估) : 150000
合計不動產價值:3825360
4035366-220(贈與稅免稅額) = 183
183*10%(贈與稅的稅率)=18.3

也就是說,若不動產移轉是在【沒有節稅規劃】又【沒有資金流程】的情況下,也許最多需要繳18.3萬的贈與稅(:最少贈與稅也許是0元,例如若採『買賣過戶且有價金支付』或『自益信託』就沒有贈與稅問題。)

   二、土地增值稅:以下是暫以當事人符合『一生一次自用優惠稅率』,於今年度為止之估算值,是已經過「物價指數」折算後之稅額,應該是非常精準的,但因信託稅務規劃靈活多變、節稅方式非常多元化、更常要依個人需求去量身訂製(:例如「自益信託」或「繼承取得遺產」就沒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故僅供您參考,實際規劃內容仍應以 當事人實際情形以及其接受度來擬定。(在實務上是否能順利辦成功《信託規劃》或《財產移轉規劃》,當事人之感受很關鍵)
(1)土地一 :    302476
(2)土地二 :     52553

三、個人建議: 個人認為【信託規劃】的功能,不侷限於節稅利益 (:坊間太多信託案件,因為囿於「稅務規劃」而盡失信託功能,最典型的就是【將〔他益信託〕簡化成〔自益信託〕】,將來信託目的恐難以完成),及有良知的『專業人士』有責任提供正確方向,引導顧客『不被節稅利益蒙蔽』(:例如常有客戶為了節省稅金或為了節省登記規費---而少辦了些程序、信託權利價值故意低報…,這些皆易造成日後紛爭)若要信託真正能發揮「預防紛爭」、「保障(弱勢)權益」、「守護(保護)資產」、「完成心願」....等正面功能與效益,有時不能太執著於【節稅規劃】~~畢竟【信託目的】是否能順利達成,才是信託規劃最重要的考量點~~





曹慶好地政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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