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8 22:18
(版主註:常見客戶在辦理信託時,太執著於『節稅』而往往讓信託規劃無法順利進行,或因此難以真正辦出好的信託規劃...,這是非常可惜的,茲提供一則本人與客戶e-mail 實務問答,以使讀者們瞭解版主對於【信託節稅】之觀點。當然為了保護提問者及客戶的隱私,請容筆者在不影響問答主旨之情況下對來信之「個人資料」去識別化,但版主回信原文照登。)
曹顧問:
1.
您好,我是今日下午向您請教的陳小姐,很感謝您如此用心的解說,提供了最專業的諮詢。
2.
很抱歉,回到了車站才發現土地資料告知錯誤,漏算了其中一筆,以致土地增值稅及贈與稅的資料都不正確了,擔心會有影響很大,於是想請您再幫忙試算,並提供建議,不知可否?
·
土地1:公告現值126000元-前次移轉xx年5月1600元-面積xxx.xx平方公尺-權利1/4-申報地價19840元
·
土地2:公告現值126000元-前次移轉xx年7月2100元-面積xx.xx平方公尺-權利1/4-申報地價19840元
·
此兩筆土地是綁在一起的,地上建物是同一棟
3.
請問土地增值稅、贈與稅?
4.
還適用您建議的方案嗎?
·
方案1:先贈與、信託+遺囑
·
方案2:他益信託+遺囑
·
方案3:自益信託
麻煩之處尚請見諒,還望您不吝簡易回覆,以方便向長輩粗略報告,謝謝您!
陳小姐
陳小姐您好:
一、贈與稅:依您補充的資料增加一筆土地後,不動產公定價格(依公告現值為準)為:
(1)土地一
: 3323148元
(2)土地二
: 562218元
(3)建物(預估) : 150000元
合計不動產價值:3825360元
4035366元-220萬(贈與稅免稅額) = 183萬
183萬*10%(贈與稅的稅率)=18.3萬
也就是說,若不動產移轉是在【沒有節稅規劃】又【沒有資金流程】的情況下,也許最多需要繳18.3萬的贈與稅(註:最少贈與稅也許是0元,例如若採『買賣過戶且有價金支付』或『自益信託』就沒有贈與稅問題。)
二、土地增值稅:以下是暫以當事人符合『一生一次自用優惠稅率』,於今年度為止之估算值,是已經過「物價指數」折算後之稅額,應該是非常精準的,但因信託稅務規劃靈活多變、節稅方式非常多元化、更常要依個人需求去量身訂製(註:例如「自益信託」或「繼承取得遺產」就沒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故僅供您參考,實際規劃內容仍應以 當事人實際情形以及其接受度來擬定。(在實務上是否能順利辦成功《信託規劃》或《財產移轉規劃》,當事人之感受很關鍵)
(1)土地一 : 302476元
(2)土地二 : 52553元
三、個人建議: 個人認為【信託規劃】的功能,不侷限於節稅利益 (註:坊間太多信託案件,因為囿於「稅務規劃」而盡失信託功能,最典型的就是【將〔他益信託〕簡化成〔自益信託〕】,將來信託目的恐難以完成),及有良知的『專業人士』有責任提供正確方向,引導顧客『不被節稅利益蒙蔽』(註:例如常有客戶為了節省稅金或為了節省登記規費---而少辦了些程序、信託權利價值故意低報…,這些皆易造成日後紛爭),若要信託真正能發揮「預防紛爭」、「保障(弱勢)權益」、「守護(保護)資產」、「完成心願」....等正面功能與效益,有時不能太執著於【節稅規劃】。~~畢竟【信託目的】是否能順利達成,才是信託規劃最重要的考量點~~。
曹慶好地政士事務所
曹慶好信託顧問事務所
信託規劃顧問: 曹慶好
預約專線電話:(03)3680429 0920570258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