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8 13:04
以房養老3月上路 津貼領終身
內政部昨天宣布「以房養老」試辦方案三月上路。年滿六十五歲、無法定繼承人、名下單獨持有不動產,且不動產公告現值不超過中低收入戶標準的國人,可將不動產抵押給政府,但仍享有房屋使用權,終身領取生活津貼。高齡失能後若需長照服務,費用也由政府負擔。
官員透露,行政院長江宜樺本周一核定內政部呈報的以房養老試辦方案。內政部提出精算後的給付金額試算表,原僅依申請人年齡、性別及不動產估價現值訂出不同的給付額度;但政院考量通貨膨脹等因素後,在最後階段敲定津貼額度逐年遞增 1 %,盼強化申辦誘因。
國內部分年長者缺乏收入及存款,生活窮困,卻因名下持有一定價值的不動產,不符領取社會救濟的條件。行政院二○○九年開始研議國外行之有年的「不動產反向抵押貸款」,盼協助長者將不動產抵押給政府,但仍可繼續無償居住,每月還領有生活津貼。
經三年多研議,以房養老試辦方案終獲政院核定。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舉行記者會,宣布以房養老自三月一日起試辦,提供有意願參加的長輩一個「養老的新選項」。該方案由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六千四百萬元,各地方政府也將撥補相關預算支應,名額以一百人為上限。
由於以房養老試辦方案為社福性質,因此排除名下持有高價不動產的獨居長者,只有不動產價值未超過《社會救助法》所定的中低收入戶標準才得以申請。以台北市為例,其不動產公告現值須在七七六萬元以下。
依內政部公布申請者每月可領取金額的精算表,只要性別、年齡及其不動產估價結果不同,每月的津貼額度也將隨之調整。由於女性的平均餘命較男性長,因此男性的給付金額將略高於女性。
有鑑於不動產公告現值往往比市價低,內政部在計算其價值時,申請資格採公告現值審查,但津貼給付則改以市售鑑價計算。也就是朝「降低門檻、提高津貼」方向設計,盼讓更多有需求的獨居老人安享晚年。
另外,為讓長輩安心,生活津貼採「終身給付制」,等於「活愈久、領愈多」,即使領取金額超過房屋價值,政府仍保障給付。申請者能自理生活時,政府將定期派社工前往住處訪查。晚年失能後若需長期照護服務,政府也將在給付生活津貼之外,另行負擔其長照費用。
-----新聞資料來源:2013年2月28日,中時電子報-----中國時報【陳文信╱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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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以房養老制度 3月起試辦
內政部今(27)日表示,行政院已核定「以房養老」制度將自3月1日起正式上路,試辦期間至106年底止,試辦人數最多100人。凡65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者(無貸款),不動產價值低於中低收入戶標準者,都可辦理。
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將先行採試辦方式推動,將試辦對象資格單純化,以各直轄市、縣(市)年滿65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且不動產價值不超過社會救助法所定之中低收入戶標準,試辦人數至多為100人。試辦期間並委託台灣土地銀行經辦貸放款事項,方案所需經費由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及政府經費支應。目前內政部已爭取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新臺幣6,400萬元,未來將分年爭取經費支持。
有關老人每月可領取金額,將採類似年金給付方式,由內政部按老人性別、年齡及其不動產估價結果精算核定。但由於女性平均餘命較男性長,因此相同年齡及相同價值之不動產,男性給付金額會比女性較高。例如同為70歲長者,不動產估價皆為新台幣1000萬元,男長者月領3萬4800元,女長者月領取金額為3萬300元。
內政部為利老人能充分瞭解方案內涵及相關權利義務,將於3、4月間,先行舉辦分區說明會,向各縣市政府、老人福利團體、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長青學苑的長輩詳細說明,並將於近期公告正式受理時間及申請方式,預計今年5至7月受理申請。
李鴻源指出,老人常因擁有房屋而無法取得低收入戶資格,或缺少生活費用度過晚年。思考如何讓老人在退休後有尊嚴地度過老年生活,於是參考國外以房養老制度,協助老人將自有的不動產,逆向抵押給政府,政府依其年齡、性別及不動產價值,精算出每月可折現的金額,老人仍可繼續住在自己的住宅,擁有不動產的所有權。
李鴻源說,不動產逆向抵押制度試辦方案基本上是提供老人在經濟生活上多一項選擇,老人可因自己的情況考量是否參與此方案,並無強制性。
-----新聞資料來源:2013年2月27日,nownews新聞-----【孫偉倫╱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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