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8 17:38
您好 :
目前政府(營建署)推出的合宜住宅尚在承購的資格申請階段,至於日後的審核、抽籤以及產權過戶都還是未來式,要等到住戶承購取得產權之後才會有後續的【信託管理】等問題。屆時,相關的配套措施以及法規解釋才會明確。合宜住宅是否能辦理「信託」?現在還是未知,原則上除了應符合信託登記之一般規範外;尚需不違反【合宜住宅之特別規定】(就像目前國宅、軍宅...等辦理信託還要具備一些特別條件)。因此,日後合宜住宅到底是否如普通住宅;還是依國宅、軍宅等模式來處理,還要看這幾年政策之走向、房地產市場之變遷....等因素才會知道。
基本上如果合宜住宅做信託的話,除了要在信託契約書中特別註明一切符合合宜住宅的相關規定外,另因不動產信託本身要注意的權利及義務關係本就會很多,而且重要的是要尊重委託人的想法與心願,也就是你母親真正的需求是什麼,她要達到什麼樣的目的,才能夠擬定出替她量身打造的「信託規劃」。
請參考本網站文章委託辦理不動產信託規劃應注意事項 ,以及推廣「不動產專業顧問制」,請恕我再一次提醒您,信託不在於如何「辦理」,重點在於如何【信託規劃】。若您有意以信託規劃來處理您的問題,另特別提醒您最好能夠與委託人一起洽本所討論(若老人家不便外出簽約,可上門服務,但需另計差旅費)因為本人在正式簽約前都會至少花二、三個小時詳細解說清楚信託關係人間各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讓大家都能明白且能安心來辦理,為了不浪費大家的寶貴時間及能使事情圓滿順利,共同討論才能有所共識及敲定解決之方案。
祝您圓滿順利
曹慶好敬上 2012.04.16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