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0日

有關「本身有債務問題,親友長輩要贈與不動產如何辦理信託?」問題

 
2011/02/20 15:19
二十八.有關本身有債務問題,親友長輩要贈與不動產如何辦理信託?問題:

28.請問一下, 我幫朋友做連帶保證而成為債務人, 法院判決已確定了,      但現在我名下沒有東西不能執行      ,不過我親阿婆現在想把房子過戶給我, 但我怕被執行掉有什麼方法嗎     ? 還是用信託等等? 給我意見好嗎? 用我阿婆信託還是過戶給我再信託?有什麼內容信託呢?  謝謝!
.....................................................................................................................
 
筆者之回答如下:

您好:
        像您這樣因【本身債務的問題致使不動產不便登記在名下】的個案,用信託規劃來解決是最佳的方式,也是最省稅最安全的方法。信託絕對可以百分之百完全解決您是【債務人】這個您所擔心的問題,但我建議您還要一併考慮【隔代財產移轉】所牽涉的問題,因為您"阿婆"將財產不論是信託或過戶給您,勢必會影響到某些繼承人的權益,而可能會發生不必要的糾紛(例如:也許可能有人提起主張信託無效之訴或要求返還財產之訴等),請您務必慎重小心對待此事,一定要事先做好預防措施及完善規劃。

        還沒回答您的提問就向您說這也許是您不愛聽的,是因為這實在太重要了,您提的問題要辦理信託並不難;但要能處理得好、不會有後遺症.....那就需要有妥善的信託規劃才可以了。我善意的提醒是希望您能跳脫一般的思維,而全盤性考量到大局,這樣才能夠有效地助您順利解決問題。若有需要專業性的協助,歡迎您備齊書面資料親洽本事務所,本所在處理房地產的疑難雜症有足夠實務經驗,絕對有能力替您順利處理,尤其擅長以「信託」解決房地產的各種問題(本所辦理信託規劃之件數已超過二百多件,目前尚無其他同業能出其右),【老人財產移轉】及【資產保全】的經驗更是非常豐富。至於費用方面請您放心,本所收費低廉公正,辦理信託規劃也是一般過戶之標準來收費,保證費用便宜(信託還可以幫您合法節稅,省下的稅金比代辦費用要多得多了),卻能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及更安全的保障(信託登記有物權之效力,絕對比任何契約或協議等更有保障) 。但未詳細暸解您的案情及委託人之想法前,實在無法提供您更進一步的建議與服務。("阿婆"才是要求訂立信託契約之主角,在還沒有知道她的想法前我不能也不該亂出主意。)

        若您有意以【信託規劃】來處理您的問題,另特別提醒您最好能夠與委託人一起洽本所討論("阿婆"不便外出簽約,我可上門服務,但需另計差旅費。另外,您也不必擔心阿婆沒聽過信託而不願意辦理,因為本人最大的能力就是有熱心及耐心能夠讓不瞭解信託的人接受信託觀念,這是因為本人是把推廣信託當成使命而不是當作工作,本事務所承辦的成功案例中大多老人家都是原先根本不知【信託】是什麼。)因為本人在正式簽約前都會至少花二、三個小時詳細解說清楚信託關係人間各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讓大家都能明白且能安心來辦理,為了不浪費大家的寶貴時間及能使事情圓滿順利,共同討論才能有所共識及敲定解決之方案。

        為推廣不動產顧問制,本事務所顧問諮詢服務之收費非常低廉,一律依每一案件/三小時/5000之標準收費(且若有委辦案件,已繳之顧問費可以全額扣抵服務費或代辦費),以期待【不動產顧問】制度能更普及社會大眾。若有需要本事務所專業性的協助,歡迎事先預約。
  
      敬祝平安順利   新春愉快
                                                      曹慶好敬上


 本事務所收費標準公開透明,請您放心,以下是本網站有關【地政相關服務】【個案解析顧問費】之公開資訊,您可以點選連結做為參考:
複雜個案諮詢顧問費     疑難特殊個案陪同簽約顧問費  每個案/5000/三小時(可全數折抵後續委辦之服務費或折抵常年顧問費 詳細說明)


.......................................................................................................................................

 讀者隔日再次提出下列問題:

我阿婆的意願是想把房子過戶給我, 不管他身下兒子等也許可能有人提起主張信託無效之訴或要求返還財產之訴等, 但哪些都沒用不是嗎? 因為他指定給我了不可以嗎? 今年處理完一些事後 到時再請教你, 信託後我或阿婆還可以住嗎?有什麼好處壞處?    辦理信託還要注意什麼呢?  謝謝!
 
...................................................................................................................................................................
筆者再次回覆如下:

您好:

1.如果阿婆想把房子賣給您或贈與給您,那是她的財產,要怎麼處分是她個人自由,當然別人是管不著,但您不要忘了,是因為您本身有債務問題,房子不能贈與或過戶在您名下,所以我們才會討論用【信託保全財產】之方式的,當然也可能是不想繳很多稅金(因為贈與或過戶都要交一大筆的稅金),為了省稅才考慮先用【信託節稅規劃】之方式將阿婆的房子先信託移轉到您或您所指定之人名下的。

 也許還有許多其它的原因,都可以利用信託方式來更妥善處理,例如阿婆想預防遺產紛爭或想照顧心智障礙者......等各種可能理由,反正只要不是阿婆真正地已將房子贈與或過戶了;而是用信託來處理的,因為我將自己定位是專業的顧問,而非一般的代書,當然要提醒您一定要事先規劃好,免得日後有糾紛。

如果您不擔心財產登記在您名下被查封扣押而且願意多繳一大筆稅金,那當然就可以不用那麼麻煩地管什麼「信託規劃」了,也不用再請教諮詢顧問了,因為就可以直接將阿婆的房子依一般代書辦理之方式過戶到您或您所指定之人名下。

2.若有想要辦理就應該是愈早規劃愈好,我見過太多等到急著想找我辦時已不能辦或來不及了(例如財產已被查封或老人家已在加護病房......),我會直接告知不用再浪費時間與心思了。

3.信託契約內容非常靈活多元,要看契約怎麼約定,也可以約定阿婆可住到百年,也可以指定照顧給阿婆某個特別弱勢的晚輩住,也可以約定出租收租金或給您使用管理.....只要委託人(阿婆)同意就好了。

4.信託的好處主要有節稅、安全、靈活....等,好處多到我再寫三個小時也寫不完,請您慢慢參考我網站內的各篇文章。當然也不要疏忽了信託也有許多要注意的地方,我網站內也有多篇文章有介紹,您不妨可以先參考【.委託辦理不動產信託規劃應注意事項 】。

祝您萬事如意

               曹慶好敬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