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6日

本網站關於「不動產」「信託」「達人」

2010/06/06 00:37
        本網站命名為【不動產信託達人】並非版主驕傲自大、目中無人,自認是最精通不動產的高手。而是希望以此目標勉勵自己努力精進,隨時記得自我期許提昇專業能力且堅持做好「最稱職的顧問」角色。

    本人深知學海無涯、相信學無止境,尤其「不動產」之範圍涵蓋層面甚廣,與之相關的法令規定多如牛毛,要想精通不動產各領域是極為困難的。因此,本人及本網站一貫主張的立場,就是要「專業分工」並應充分「尊重專業」。例如:雖然地政士(代書)對不動產之法規及土地問題非常熟悉,但像是涉及不動產的訴訟就該請有不動產經驗的律師為代理人,千萬不要貪便宜找代書代撰書狀;土地開發中涉及建築設計、土地利用等建築法規之專業部分,就一定要請教建築師....。版主覺得術業有專攻,並強調實事求是的態度。
    不動產領域中版主較為專精及擅長的項目有:不動產信託規劃實務法拍屋投資顧問與拍賣(強制執行)實務財產移轉節稅規劃等領域,尤其在不動產信託規劃這方面,版主有足夠的經驗與自信,能解決各種不動產信託的疑難雜症。所以本網站的主題以「不動產信託規劃」為主軸;以不動產信託相關不可分的房地產稅務、法律、執行、管理、處分、登記...等為經緯,希望能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在將不動產信託的知識與觀念普及到千家萬戶的同時,也能讓大眾對於和自身權益有重大影響的「房地產」有較深入與較全面的瞭解。

    房地產屬高專業度的行業,信託更屬極度專業的新領域,「信託」運用之範圍非常廣泛。但由於本網站設立之宗旨、關心之內容與討論之方向等較以實務面為重,發表之文章主要考量以是否為對一般社會大眾有幫助的實用資訊及普及知識為依據,故對於撰寫文章的內容及轉貼文章的選擇不得不有所取捨,像是不動產信託中的「資產信託」(註:簡稱、REATs,以租金收益做保證, 承諾投資人定期給予投資報酬, 性質類似債券商品或定存單。)「投資信託」(註:簡稱REITs,以不動產為投資標的,性質比較像基金或股票。)「開發信託」(註:主要運用在合建開發規劃、都市更新、營建融資取得、銷售企劃....方面)等屬於信託業者或建築開發業者之業務範圍者,雖亦屬不動產信託相關知識,就算版主也曾涉略物業管理與房地產建設開發等工作多年,但因與一般民眾較無關聯,為顧及本網站內容的普及性及實用性,就暫略而不予討論,版主認為應待不動產信託之風氣已開、觀念普及後,於適當時機再增闢專欄專章來討論。

    還有讀者們要暸解版主雖以「不動產信託達人」為自勉的目標,也有開設「信託實務」等課程,但畢竟並非學者,版主擅長的是實務經驗,講授的課程也是《實務操作》及《實例研討》為主;而不是理論與學說(版主註:理論與實務基本上原就是二回事;再加上我國的民法體系主要是歐陸法制的繼受,但是信託觀念主要源自英美法系,因此在我國信託的理論與實務差異頗大,甚至多有扞格不入之處)。因此,讀者之目的若是為要準備公職考試或學校論文等功課或是學術研究等,應以學者著作(例:信託法權威謝哲勝教授、王志誠教授......等大著)及相關重要期刊(例:月旦法學雜誌、台大法學論叢....等等)為主,並應多參考學術界各家學說,及注意各國信託制度與趨勢外,另還要多研讀司法判決案例、解釋函令等以暸解司法實務界的見解看法與主管機關的相關規定。本網站為了服務一般社會大眾及廣泛推廣信託規劃之正確觀念,並期待能真正地達到前述「實用性」及「普及性」之網站成立宗旨,因此對於信託相關之理論學說、學術界之論文及研究....等方面不會有太深入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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