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4日

以信託規劃作為家庭財產傳承工具



2009/05/04 11:56

在前一篇「高資產人士如何作好遺產規劃」中提到,西方國家許多能歷經百年不衰的家族企業,主要原因,是選擇一種制度化的架構來進行財富轉移,讓家族財產委託有能力的專業機構或者人員進行管理,子孫則固定領取財產收益代。這種制度化的架構就是信託制度。

為什麼信託制度是作為家庭財產傳承的一個良好的工具呢?
首先須了解信託精神,信託是將財產的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讓有能力的人管理財產,讓有權的人取得利益,這就是一種「權能區分」的精神。另外,財產所有權名義人移轉給受託人,以利於受託人管理,但實質財產所有權人屬受益人,所以受託人並不真正擁有財產所有權,因為財產所產生的利益要歸於受益人,受託人必須依照信託契約管理財產,若受託人有違反契約或管理不當時,委託人、受益人等可以向法院訴請受託人賠償。許多人擔心財產所有權人移轉給受託人後,會失去對財產的控制權,其實信託法規對信託財產的保護及受託人的責任均有詳細規範,同時,委託人在設立信託時,也可藉由信託監察人機制及信託契約約定,來防止受託人不當管理或有利益輸送問題。

ㄧ個完善的信託規劃,可以達到以下的好處:
1.風險隔離、保護資產
根據國內針對中小企業所做的「生命」調查,平均只活了13 年,可見得經營企業風險不小。我國信託法第12 條規定「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只要不是惡意為了脫產,才把財產交付信託,都在信託法的保障範圍。
曾在報紙看到一則報導,廿年前是兩家藤製藝品家具公司大老闆、月賺千萬元,之後因同業競爭及景氣衰退,製藤業一蹶不振,十多年來吃老本過活,最後只好載著自製的藤家具及飾品到路旁叫賣。曾是叱吒一方響叮噹的人物,如今得靠擺攤維生,不少鄉親看了都感慨不已。如果當初大老闆在賺錢時,能未雨綢繆規劃信託,在企業結束後,就不必擔心自己與家人日後生活問題。

2.保密性
財產所有權名義人移轉給受託人,除以利於受託人管理外,受託人以其本人的名義負責信託財產的所有業務,他人無法得知委託人或受益人的身份。這就有財產隱藏的好處。許多人不希望財產曝光,引來不必要麻煩,信託是一種很好的規劃工具。
如採用公司型態管理財產,由於公司法規定公司登記時須揭露董事、股東名冊,所以公司隱匿性效果就遠不如信託了。

3.專業管理資產
由於受託人肩負管理財產的責任,所以受託人必須具備一定以上的專業能力,同時,資產可能散居各地,可由受託人來統一管理財產,減輕受益人負擔。
另外,也可藉由受託人專業管理,來提高信託資產的多元化,讓資產增值。

4.財產安排的靈活性
傳統財產移轉方式,如贈與、繼承,一旦權利轉移之後,原權利人在法律上即無法干涉所移轉財產之管理或處分方式,透過信託卻可以依信託契約約定,在一定的條件下達成其信託目的後,方可給付財產予受益人,達到貫徹委託人意志之目的。
舉例來說,父母可設立子女教育信託,當子女在某個年齡時須完成學業及達到父親所設定的條件,若無法完成,則無法取得信託財產。利用信託規劃財產,不但可以達成委託人意願,同時讓委託人自主支配財富的移轉和選擇囑意的受益人,也不會發生財產贈與子女後,子女態度馬上改變,父母還要顧全面子,隱忍和委屈求全地生活。

5.稅務規劃
利用生前信託安排,死後沒有遺產稅問題,同時,趁早規劃也可以將贈與稅降至最低。

__資料來源:轉載自劉憶娥文章(劉憶娥為信託規劃一典通 高枕無憂的理財託付指南信託規劃一典通一書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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