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5日

房貸跳槽 精打細算


 
2009/04/25 02:05


 經濟日報 / 記者:洪凱音 / 台北報導 / 2009-04-20

政府優惠房貸專案加碼2,000億元,加上大型銀行推出前半年固定利率僅1.5%的低利房貸,引發房貸「轉貸潮」,不少民眾近期想把房貸從現在的往來銀行轉到提供低利貸款的銀行,希望讓房貸利息可一省再省。

銀行主管則提醒,房貸搬家要特別注意是否需額外支付1%「違約金」,民眾最好先留意當初簽訂的房貸合約條款,避免付出的違約金比省下的利息還多,反而得不償失。

銀行主管表示,房貸違約金計算基礎是房貸餘額,以台北市每戶平均貸款額度約550萬元計算,1%的違約金就要5.5萬元。也就是說,房貸戶轉貸省下的利息如果不到5.5萬元,房貸搬家不僅勞民還傷財,不見得划算。

房貸綁違約金條款一般是使用在「前低後高」的房貸利率產品,以大型行庫為例,通常以第一年低於2%的利息吸引民眾申辦房貸,第二年起則會提高加碼利率、並以浮動利率計息,利率可能提高至3%以上,且貸款人若貸款不到兩年就清償房貸,可能要支付房貸餘額0.5%1%不等的違約金。

銀行主管表示,違約金收費標準通常是貸款不足一年者收取1%,不滿兩年者則收取0.5%,以貸款550萬元、違約金為5.5萬元為例,房貸戶轉貸時必須還給銀行555.5萬元。

銀行說,最近房貸戶引發轉貸潮,主要是央行不斷降息讓前半年固定房貸利率從先前的2.3%降至約1.8%,行政院加碼2,000億元辦理目前年息1.325%優惠房貸後,土銀、合庫等大型行庫為搶攻房貸商機,更將前半年固定優惠利率下殺至1.5%,讓很多民眾想透過轉貸適用更低利率。

銀行主管建議,民眾想少付轉貸成本,不妨與往來的房貸銀行談判降低違約金,如果民眾平常就和該銀行有存款往來,或曾向該銀行購買基金、保險等理財商品,會有比較大的違約金談判空間。

至於新申請房貸者,房仲業者建議,應仔細閱讀定期化契約內容,包括貸款利率、還款方式、違約金以及相關費用等,把握五到七天的審閱期好好把內容讀清楚,免得以後房貸想搬家卻被相關條款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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